首页 最新公告 通知公示 公招备考 政策法规 报考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最新公告 > 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1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我单位将恢复开展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2年8月12日18时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招考单位邮箱(见本通知附件2),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确认参加面试声明》(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3)、《考生健康情况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见本通知附件5)。电子邮件主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XXX税务局XX中心岗位招聘面试”;邮件附件为《确认参加面试声明》、《考生健康情况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须经本人手写签名后,制作为电子照片或扫描件。

放弃面试的考生,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内容样式见本通知附件4)。于2022年8月12日18时前发送扫描件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招聘诚信档案。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主要信息不实或虚假承诺,造成疫情防控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三、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面试于上午9:00开始,请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出示穗康码(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及考前24小时内广州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进入候考室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南洋长胜酒店会议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路38号),地址和交通方式详见附件6。

(三)面试成绩发布

通过网络发布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第二天登录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平台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方式畅通。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五、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广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考生在面试前7天内应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参加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卫生。微信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在“各地防控政策”模块下对照“进入广州”防疫政策要求,自觉落实执行,如有疑问,请拨打属地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20-12320。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从看到面试公告之日至面试当天应每天更新本人的“粤(穗)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关注本地疫情形势变化,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务必及时告知报考单位。如发现考生恶意隐瞒异常情况,对面试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招聘机关将视情节轻重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三)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除落实好广州属地相应健康管理政策外,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广州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同等效力),出示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穗(粤)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度)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

(四)考生到达面试考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浅蓝色)、洗手消毒。一次性医用口罩由考生自备,洗手消毒液由考点统一提供。

(五)考生须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以另外的方式予以保障。

(六)疫情防控措施将按照广州市的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要求适时进行调整,请各位考生予以理解和支持。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20-37990922(如遇忙音,可致电附件2中的联系电话)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

1.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各单位招聘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3.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4.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5.考生健康情况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6.面试考点交通路线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8月10日

TOP】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窗口
1998~2024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443 粤ICP备13019620号 荣获ISO9001:2008权威认证人才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