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规范海珠区雇员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以及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和办公室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6日后出生);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身体健康;
(五)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六)符合以下其中之一的,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中文、计算机、行政管理专业;
3.持C1牌以上驾驶证;
4.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通过网络邮箱方式报名,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含相片)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社保证明(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扫描件以压缩包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haizhuzx@163.com,邮件标题请写“2022海珠政协办雇员招聘-个人名字”,如:“2022海珠政协办雇员-张三”,标题不符合要求的简历不予考虑。
2.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0日至12日
3.其他事项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2)不符合条件者不能参加笔试。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内容为公共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海珠区委党校(海珠区石榴岗路468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视报名人数,分批组织考试。
2.资格审查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社保证明(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单独面试形式,测评应聘者的知识、能力、经验和综合素质。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5.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板块(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index.html)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以下三类人员不能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从香港、台湾及境外来(返)穗,且未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三是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县(区)来(返)穗的,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
(三)以下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来(返)穗人员;三是完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
(四)进入考场前需实行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对于“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现场测温≥37.3度的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五)所有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其他
咨询电话:020-89088326,联系人:陈先生。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本公告由海珠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海珠区政协办公室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