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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19 10:37:51 CST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茂南区妇幼保健院(简介详见附件3)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年龄一般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2021年9月至2023年9月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具有相应中高级以上职称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具体以 附件1的岗位表为准。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和违反规定被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南区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择优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9:00至2023年9月26日17:00,报名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报名平台(http://gzhao.net/custom/maomingweijian/)”,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三)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是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报考人员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期间,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应聘者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者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因应聘者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等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报名成功后不可再更改所报岗位。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所有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12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发证之日起三年内,即证书落款之日到报名开始日),可申请笔试成绩加10分。填写报名资料时在备注栏注明基层服务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于2023年9月27日到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茂南开发区工业大道旁人社局培训大楼306室)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报名时已属编制管理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笔试加分对象。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通用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从事卫生类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将另行公告通知。

3.其他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注意事项详见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maonan.gov.cn/mmmnrlzyj/gkmlpt/index)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网站公告,考生可凭准考证号进行查询。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在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由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委托其他单位组织实施,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试事项将在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另行告知。

(四)成绩

1.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人社局根据实际划定;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考生参加笔试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五)本次招聘岗位表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茂名市茂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茂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2536919;茂南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668-2813026。

 

附件1: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简介.docx

 

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南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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